來自星空的絮語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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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遑論角度相異的人,話語文字即出現多種含意。
謹慎你的思考,寬容別人的解讀。
這世界繽紛多元,需要客觀中立的平衡。

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

靈界的智慧財產權

今天難得畫出圈圈圖啦~Mulo中途還去進修學一下技術檢討自己再帶著我畫完XD


靈界非常地尊重智慧財產權。無論是物品、思想,與創作上都一樣。

  舉例來說,我家本靈Mulo幾年前能量沒那麼高,還可以吃物質界蘋果(的氣)時,和小湛到超商挑蘋果挑很久,挑到我都不耐煩了(而且其實我沒有那麼愛吃蘋果),我問祂說:"我們就別買了吧,反正祢只是吃氣的,我覺得還要削皮真麻煩。"

  Mulo卻一臉驚訝地看著我說:"怎麼可以這樣呢?我要吃的話就得買啊,啊,是用妳的錢買。算了,反正妳來這家公司有工作也是我安排的,也算是我買的。"

  直到我把挑好的蘋果拿去結帳,我都還沒洗呢,才剛拿到發票,Mulo就迫不及待地咬了蘋果一口,非得要結帳後屬於我們的才吃。


  後來陸續地,除了吃東西之外(Mulo好愛各種新鮮水果,但最愛的還是蘋果),包括買一些日用品、娃娃玩具等等,祂偶爾也會很幼稚地說想買這個買那個,不過常常被我打槍就是。去年入手買了第一尊BJD娃(球體關節人形 )之後,Mulo也很想買另一尊娃,我不禁抓著祂冷靜說:"笨哥哥,這個真的不便宜,很貴。我覺得一尊就夠了,別有第二個了,好嗎?"

  可是Mulo很想要,說想要一個類似自己的娃這樣感覺好帥好酷(淚眼),重點是要有陪我的感覺(?),但我覺得沒必要啦,幹嘛啦自己想要一個自己去靈界捏捏就好了,靈界都可以捏出好幾顆星球來了,這個娃娃不算什麼的啦。

  Mulo立刻正經起來了,說:

  "我喜歡那款娃娃除了神韻我很喜歡之外,最重要的是,那是對方(店家與創作者)的智慧財產喔。即使我再喜歡有那個能力,我還是得尊重對方的創意發想,這部分若用物質界的錢買了一尊,那我就算是獲得靈界的使用權了,畢竟妳就是我嘛,妳買了我才能玩,是一樣的道理。反正我們存款夠的~~"(開始耍賴打滾)


  ……是喔。於是我問長老確認一下,長老說是啊:"本來就是這樣,不管哪個世界,只要妳創造出一項屬於妳的東西,任何眾生都得經過妳的授權,無論是金錢或者精神上的同意等等協調,不能因為創作者不知道就偷拿對方的創意,這是犯法的,也會記在因果上,不該存有任何僥倖。事實上,這才是我們的世界(宇宙/靈界)通用的基本常識,很少數地方像是地球才會任意偷對方的創意來滿足建立自己的價值。"

  原來如此啊,聽起來是地球上的大家界線都太寬鬆了。也就是這樣,好吧我就乖乖掏錢買了第二尊娃,拿到手後其實也覺得挺滿足的,一男一女剛剛好可以換上任何裝扮,算是滿足自己的童年了吧。


  有意思的是,小湛在某一回療癒自己的前一世,那是一名很貧窮受虐、來不及長大的女孩,全身髒兮兮的像是乞丐。我花了好幾天和她相處,讓她抬起頭找回自信。我突發奇想,將我買的那兩尊BJD娃推給她,說:"這兩尊娃娃是我買的,送給妳。"

  這女孩露出難以置信的臉,隨即嘩啦嘩啦地大哭喊:"謝謝妳,這是我夢寐以求的——從來不敢奢望有的,它們好漂亮,好漂亮!"

  後來我發現把娃娃送給自己的前世,是非常好的療癒工具。因為物質界買了娃娃,所以靈界上我也是有使用權,我可以把這些娃娃無限複製送給各種累世的自己(當然不好送給其祂眾生),也促進了和內在小孩的交流,是我意外發現的妙招。男孩比較喜歡男娃娃,女孩喜歡女娃娃,能用娃娃安撫累世孤單,更好溝通。

  這部分不是說推大家都去買個高價品來撫慰自己XD,該怎麼說呢,我從小就喜歡玩娃娃,但是後來有一天我覺得我應該長大了,算是逼自己長大吧,突然就把所有收藏和漫畫都丟掉覺得要斷捨離不後悔,當然十幾年後我就後悔死了Orz

  是我有過一段拒絕面對童年與柔軟弱小的部分,要把這些感覺找回來並不容易,但畢竟這些也都是我的一部分,承認自己的幼稚與小孩的心態之後,反而才更覺得自己完整起來,更能以純粹天真的目光思考、看待世界,不再給自己過多的成年人責任壓力。(要板起臉當大人還是可以啦,至少也要在休息時間當小孩任性一下)

 
  Mulo堅持要尊重原創的看法,讓我想起從小我就算再喜歡一個漫畫或動畫人物,我也不想照原樣描。我很想創新,有自己的故事,自己的畫技。或多或少勢必從摩臨開始鍛鍊基礎,但我會堅持加入自己的喜好做出變化,不想和對方一樣。

  後來也因為自己做設計相關行業,更常常聽到、看到一些剽竊創意的文案與產品等等,都讓我難以置信。反過來想或許也是因為我習慣原創,大膽嘗試各種可能性(可以從我每年開不少周邊看出來XD),最主要的就是我願意花時間摸索找出自己的路,這對一些人來講很沒效率吧,所以情願用抄的更快完成成品。

 
  但是如果……可以去享受創造的過程,就不會覺得創造是一件累人事吧?我真的很容易樂在其中,無論是寫文章,畫圖,做自己的事情,都會覺得很快樂很滿足。有沒有觀眾賞臉則是另一回事了。當然有觀眾,大家一起分享創作的樂趣再好不過了。開畫畫課也是相關的想法,我們都應該要有自己的創意,以及樂在其中,能夠欣賞自己。


  大概就是這樣啦。

7 則留言:

  1. 請問如果參考別人的,然後參與自己的想法創做出來的東西,是算仿冒還是二次創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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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至少做出來的東西不要一看之下就知道向誰取材的。

      我拿維基的說明來解釋:
      二次創作包括了仿作、改編、引用並加以發揮等創作模式。二次創作並不是把別人的作品剽竊回來,當成是自己的;相反,二次創作是明顯地以某作品/項目/角色為基調來改編、仿作或加以發展,它的引用及改變意味是很明顯的。

      然而,二次創作在法律上仍然有可能侵犯他人版權。不過相關的法律是否合理,或原作者與版權持有人或版權管理機構的不同看法,目前仍在爭議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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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可以拿來療癒累世內的話 就非常物超所值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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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原來還可以這樣用!學到一招了!那我長大成人之後買來用的彩油,也可以給過去的自己來使用摟?這樣真是太棒了!否則還真不知道要如何療癒過去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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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買入後賣出或送人這樣還有靈界使用權嗎?(有時候想清東西會覺得不該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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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請問小湛,那書籍的部分呢。我們圈內因為有些書很貴又佔空間,流行從網路上下載檔案。又分成兩種,一種是已經絕版,一種是還有持續在出版的,這兩種的處理方法有甚麼推薦的嗎,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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