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在社團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提醒:
管理員時有所聞社員之中會有私下推銷靈性廣告課程,或者某些關於靈界靈性服務的拉攏。雖然社員之間私下聊天傳遞訊息屬於個人自由,但還是得就客觀立場建議聲明以下言論,畢竟多數入社成員對靈界規則並不熟悉,若執行者本身也是懵懵懂懂的測試狀態,只是想到處找新人當實驗品參予實驗,我會覺得這是非常危險、必須嚴正看待的問題。
談靈界眾生,像是大天使、精靈,龍兒或者外星人的確是很有趣的體驗,然而不可否認,被靈擾、鬼壓床、附身也是靈界中會遇到的潛在危險性。「靈光一閃」社團成立的初衷,是想單純地讓人們訓練直覺,相互分享生活上的提醒,與各種細微的感受,而不是讓大家置於危險之中。
請千萬記得,靈界仍有很多規範需要靠人的良心去摸索、探測其深度。不是一句「很好玩來試試看」就可以概括的。尤其能量,是憑藉著「人心」的正直與否,「玩」本身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態度,尤其牽涉到要施加於別人身上,更應該要有以性命為對方負責任的覺悟。想「玩」能量,就要有被能量「玩」的認知。
能量施作者本身最好要有一些人類師資前輩的引導或討論,更清楚自己本身具有的天賦,再來為個案施作。這和有無付錢或隨喜無關,這是良心與否的問題。不然,若個案在靈界上出了意外,誰來收拾殘局?要幫助對方的前提,也必須要有保護自己、和保護對方從險境帶回來的能力。
尤其很多人喜歡討論想修改自己人生藍圖的這回事。但,怎麼知道藍圖會越改越好?而不是越改越爛?我的意思是,能量一直都和施作者的「心意」有關,若能量施作者本身的態度只是好玩、有趣,來試試看,沒有責任感的嘗試,即使他有那個能力作藍圖的調整,但不等於有那份執照。意思就如同:你會開車,但你沒有得到駕照就開車上路,這叫做犯法。而且就算有駕照也不等於可以超速違規,覺得好玩、呼朋引伴飆車,對其他用路人來講一點都不有趣。
所有的能量療法我都會建議,請多花時間認識能量施作者「這個人」,而不是他嘴上說的各種「我好強」。好話誰都會講。再來畢竟能量與「心意」息息相關,人身即為能量管道,任何的輕率態度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後遺症。而小湛我曾在現實中請教的老師那邊觀察幾年,見到不少嚴重靈擾、失去生活能力的人們都和前世過度濫用使用靈通力有關,讓我非常非常戒慎這部分的危險性。因為這種後遺症很難及時被發現,往往都要過了幾年甚至下輩子才得面對問題。我會很嚴肅甚至是吹毛求疵地要求各位多多保護自己。
該如何確定這位能量施作者能幫助到你?小湛大概列出幾點:
1.對方的氣氛/氣場與態度會讓你感到放鬆,具有寬容的氛圍,能讓你感到安心。文字上有誠懇的建言,尊重你的感受,沒有緊緊逼迫的隱約威嚇感與打壓感,完全尊重你靈性上的自由意志與物質界中的各種選擇權。
2.對方言詞具有條理,很清楚自己能量上施作的保護範圍,以及他願意承擔所有施作後的各種可能問題責任。即使你願意中途取消約定,也能完全尊重你的選擇,且不會帶來任何麻煩與騷擾(無論靈界與物質界上)。
3.不刻意強調自己很強。基本上能力到一種水準的高人不會開口閉口就說自己強,強也是強在他們的氛圍與言詞自然可以安撫人心,有足夠的能量處理經驗及自信,能夠陪伴你度過低潮而不會不耐煩,具有助人者的寬容特質,且嚴以律己。
後來,在社團的公告之後,不少人有私訊我關心事主(到處私訊拉人陪他玩能量,還不保證後果)的心理狀態。而我的建議是,請先把自己的憂慮與不安收拾好,當你的憂慮與不安傳遞到對方身上,也是增加他這方面的負面消極情緒。
有時候我們真的很難去避免傷害到別人,這部分需要用很多理性與斟酌性的語言來討論,但受傷總是難免的,我們也只能顧及自己與可以保護的界線,防止問題衍生地更嚴重。
所以祝褔自己也祝福對方,傳遞給他正向的祝福。他知不知道沒關係,但我們盡力了,我們的善意真實存在,都不忍苛責。每個人都會犯錯,也都需要有承擔自己失誤的責任感。
"我們都要具有能承受自己可能傷害人、也可能受傷害的勇氣。"
這篇文章談論的是受傷之後脆弱的心理狀態,我覺得可以引用閱讀。
管理員時有所聞社員之中會有私下推銷靈性廣告課程,或者某些關於靈界靈性服務的拉攏。雖然社員之間私下聊天傳遞訊息屬於個人自由,但還是得就客觀立場建議聲明以下言論,畢竟多數入社成員對靈界規則並不熟悉,若執行者本身也是懵懵懂懂的測試狀態,只是想到處找新人當實驗品參予實驗,我會覺得這是非常危險、必須嚴正看待的問題。
談靈界眾生,像是大天使、精靈,龍兒或者外星人的確是很有趣的體驗,然而不可否認,被靈擾、鬼壓床、附身也是靈界中會遇到的潛在危險性。「靈光一閃」社團成立的初衷,是想單純地讓人們訓練直覺,相互分享生活上的提醒,與各種細微的感受,而不是讓大家置於危險之中。
請千萬記得,靈界仍有很多規範需要靠人的良心去摸索、探測其深度。不是一句「很好玩來試試看」就可以概括的。尤其能量,是憑藉著「人心」的正直與否,「玩」本身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態度,尤其牽涉到要施加於別人身上,更應該要有以性命為對方負責任的覺悟。想「玩」能量,就要有被能量「玩」的認知。
能量施作者本身最好要有一些人類師資前輩的引導或討論,更清楚自己本身具有的天賦,再來為個案施作。這和有無付錢或隨喜無關,這是良心與否的問題。不然,若個案在靈界上出了意外,誰來收拾殘局?要幫助對方的前提,也必須要有保護自己、和保護對方從險境帶回來的能力。
尤其很多人喜歡討論想修改自己人生藍圖的這回事。但,怎麼知道藍圖會越改越好?而不是越改越爛?我的意思是,能量一直都和施作者的「心意」有關,若能量施作者本身的態度只是好玩、有趣,來試試看,沒有責任感的嘗試,即使他有那個能力作藍圖的調整,但不等於有那份執照。意思就如同:你會開車,但你沒有得到駕照就開車上路,這叫做犯法。而且就算有駕照也不等於可以超速違規,覺得好玩、呼朋引伴飆車,對其他用路人來講一點都不有趣。
所有的能量療法我都會建議,請多花時間認識能量施作者「這個人」,而不是他嘴上說的各種「我好強」。好話誰都會講。再來畢竟能量與「心意」息息相關,人身即為能量管道,任何的輕率態度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後遺症。而小湛我曾在現實中請教的老師那邊觀察幾年,見到不少嚴重靈擾、失去生活能力的人們都和前世過度濫用使用靈通力有關,讓我非常非常戒慎這部分的危險性。因為這種後遺症很難及時被發現,往往都要過了幾年甚至下輩子才得面對問題。我會很嚴肅甚至是吹毛求疵地要求各位多多保護自己。
該如何確定這位能量施作者能幫助到你?小湛大概列出幾點:
1.對方的氣氛/氣場與態度會讓你感到放鬆,具有寬容的氛圍,能讓你感到安心。文字上有誠懇的建言,尊重你的感受,沒有緊緊逼迫的隱約威嚇感與打壓感,完全尊重你靈性上的自由意志與物質界中的各種選擇權。
2.對方言詞具有條理,很清楚自己能量上施作的保護範圍,以及他願意承擔所有施作後的各種可能問題責任。即使你願意中途取消約定,也能完全尊重你的選擇,且不會帶來任何麻煩與騷擾(無論靈界與物質界上)。
3.不刻意強調自己很強。基本上能力到一種水準的高人不會開口閉口就說自己強,強也是強在他們的氛圍與言詞自然可以安撫人心,有足夠的能量處理經驗及自信,能夠陪伴你度過低潮而不會不耐煩,具有助人者的寬容特質,且嚴以律己。
後來,在社團的公告之後,不少人有私訊我關心事主(到處私訊拉人陪他玩能量,還不保證後果)的心理狀態。而我的建議是,請先把自己的憂慮與不安收拾好,當你的憂慮與不安傳遞到對方身上,也是增加他這方面的負面消極情緒。
有時候我們真的很難去避免傷害到別人,這部分需要用很多理性與斟酌性的語言來討論,但受傷總是難免的,我們也只能顧及自己與可以保護的界線,防止問題衍生地更嚴重。
所以祝褔自己也祝福對方,傳遞給他正向的祝福。他知不知道沒關係,但我們盡力了,我們的善意真實存在,都不忍苛責。每個人都會犯錯,也都需要有承擔自己失誤的責任感。
"我們都要具有能承受自己可能傷害人、也可能受傷害的勇氣。"
這篇文章談論的是受傷之後脆弱的心理狀態,我覺得可以引用閱讀。
原文連結:
作者:蔡伯鑫
內文:
我想說說關於傷害/受傷這件事。
作為一個精神科醫師,我在診間與治療室裡陪伴過一些經歷創傷的人,我一直有個心得:
「不管再怎麼心存善意,我們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傷害對方。」
這麼說吧。當我跟個案說到創傷,對方便成了受害者;當我說到PTSD(創傷後壓力症候群),對方便成了要被治療的病人;當我澄清症狀,我可能讓對方感覺自己充滿問題;當我關心生活的其他面向,我可能讓對方感覺自己不被允許談論他/她的問題。
沒有一句話是全然中性的。沒有一句話能保證不會傷人。任何話語都出自於某種偏見,然後被另一方誤讀。一篇自認為忠實的報導如是,一位自認為在保護生命的總編也如是(註1)。
我所理解報導者那篇文章的目的,是期待如果這個社會能夠更好的接受、接住、與接納精神病患(註2),就可以避免帶來傷害。但那很可能只是迷思,建立在認為精神病患在互動中只能採取被動或對抗姿態的扁平想像,建立在這裡終將會有一個烏托邦式的,全能的、聖人般的拯救幻想。
不幸的是,當期待變成了指控,認為這個社會不夠接納精神病患,證據是因為你的言語讓他/她受傷了。那麼人們很容易回到一個最簡單、最安全、可以完全避免傷害對方的方式:從此再也不說任何一句話,不要有任何互動。又一次,出於善意的舉動,創造了更多的冷漠、疏離、與排除。
作為醫師,我沒有悲觀的本錢。我在乎傷害,也盡可能不要帶來傷害,但那從來不該成為避而不談的原因。相反的,那是我在每天的工作中想要開啟的——讓事情開始可以被談,開始有轉變的可能,儘管要冒著傷害人與受傷的風險。特別是,那往往是經歷創傷的人選擇不說出口的原因:害怕再次受傷。
所以我們真正能做的啊,是永遠要意識到傷害的可能,並試著邀請對方:
「如果你感覺受傷了,請讓我知道。」
我們都要具有能承受自己可能傷害人、也可能受傷害的勇氣。
(註1: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。作為媒體與作為出版方當然有其各自的倫理責任,但那是另外的議題。在這裡我想說的是,任何對話都是像這樣的。就像我第二段提到診間的問診,也當然包括我這篇文章。)
(註2:我在這裡混用「精神病患」與「經歷創傷的人」兩個詞,是因為延續相關事件與報導的脈絡。事實上我對於這個連結本身就有所質疑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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